• x
  • 汉德律所社会公益之助力谷爱凌商标维权
    2023-02-08
    “36天斩获6个冠军”、“斯坦福毕业”、“2022年北京冬奥会自由式滑雪女子大跳台冠军得主”、“兴趣爱好广泛”、“各大知名品牌代言加”......2003年出生的谷爱凌仅19岁就已经到达了普通人无法企及的高度,凭借冬奥会上的优异表现更是成为了公众瞩目的焦点。


    但随着谷爱凌的爆火,许多商家也打起了蹭名人热度的歪脑筋。
     
    自2019年6月10日起,不断有个人或单位在二十余类商品上申请注册“谷爱凌”商标,因2019年时谷爱凌的知名度远不及于现在,其中11类商标已经获得了注册,商标权利人是张帅。

    抢注名人姓名作为商标已经侵犯了名人姓名权,对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以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造成了负面影响。这种行为的本质是“手快”得利,所花费的成本仅是几百元申请费。

    商标抢注更类似于买卖股票,在名人还没有大红大紫之前就申请,如果名人在此申请期间爆红,随后商标证也颁发了。那么商标持有人就可以合法的获得了名人姓名的商标。商标权的本质是商标权利人可以限制除自己以外的其他公司或个人商业使用。换句话说,张帅可以禁止谷爱凌使用“谷爱凌”商标。此等行为显然已经违背了诚信原则,属于明显的损人利已的行为。
     

    名人姓名被抢注为商标时该如何救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法律规定的救济权利主要有三种:①在先权利人也即谷爱凌可以就姓名权被侵犯为由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告注册商标无效;②商标局依职权主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③其他单位或个人也可直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其中第三点并无特定的适格申请主体,也即只要发现有他人商标被抢注的情况,社会公众都有权利申请该商标无效。
     
    北京汉德律师事务所在得知谷爱凌姓名被批量抢注为商标后,出于对谷爱凌自身商业价值及姓名名誉的保护和维护商标管理秩序的角度出发,主动以第三人的名义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了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也即我所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以不特定的单位或个人主动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这对公众主动参与到维护商标利益中发挥了作用。
     

    维护商标利益的重要性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但却有巨大的价值,随着谷爱凌比赛进程的推进,其本身以及姓名的商业价值会随之增长,若当事人并未发现侵权行为或商标局未主动提起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其实在无形中助长了恶意抢注者的行为,使得恶意抢注名人姓名的现象只增不减,因而我所作为不特定第三人申请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的就起到了补充兜底的作用,与商标局和在先权利人的维权行为相结合,更好的保障商标注册市场的良性发展。

    关注我们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http://www.harold.world
    010-64681948
    北京市朝阳区琨莎中心1座
    service@harold.world
    ©Harold Law Firm 2020京ICP备20007131号-1